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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6-09 】

各学院:

为了激发研究生创新创业热情,遴选研究生创新团队,培育研究生创业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成果范围

本次成果评选范围是我校近三年来在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评选采取研究生个人(或导师)申报与学科点推荐申报相结合,分应用实践类、创业类成果、竞赛类成果、科研类成果4类申报,其中:

1.应用实践类包括研究生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实践活动或个人获得奖励等;

2.创业类成果包括具有较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的商业计划书、研究生创业(创办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项目等;

3.竞赛类成果包括在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获得的突出荣誉等;

4.科研类成果包括我校研究生在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课题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

要求应用实践类能够提供展示作品,非应用实践类能够提供展示论文或证书等。

二、工作进度

1. 7月5日之前学院汇总经学科点推荐的研究生个人(或导师)申报成果及《申报表》(见附件1),汇总学院近三年研究生取得的各类省级以上荣誉;

2. 9月15日学院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并将选出的成果清单(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申报表》、扫描件、照片或视频、实物等)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要求各学院申报评选成果的最低数量见附件3;

3. 9月15日-30日学校对各学院申报的评选成果进行评审,遴选研究生创新及创业团队;

4. 10月1日-7日推荐参加江西省创新创业成果展的成果申报人及其团队根据参展要求补充、完善参展素材,并制作视频及参展展板等。

三、成果评选及运用

本次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评选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从获奖项目中遴选研究生创新团队、研究生创业项目给予1-2万元经费资助;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届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学校推荐参加第二届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的优秀作品申报人颁发参展证书;各类奖学金评定时,参展成果视同于获批省级创新专项资金项目1项;参展成果的指导教师视同指导省级科技竞赛获奖1项(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

各学院获奖成果数纳入年终考核业绩。

附件1: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果评选申报书

附件2:(XX学院)申报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评选成果清单

附件3:各学院评选作品数最低申报数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