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外语外贸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江西理工大学外语外贸学院(Faculty of Foreign Studies, FFS)成立于2003年3月,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外语系。现有翻译专业硕士(MTI)、国际贸易学、矿业贸易与投资、矿业工程(矿业贸易与投资方向)4个硕士点,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和汉语国际教育4个本科专业和1个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项目(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办学);设有巴基斯坦研究中心、华文教育研究中心、矿业贸易与投资研究中心、阳明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德语中心、俄语中心等6个省部、校级研究平台;与泰国宋卡王子大学联合举办泰国中文班、与韩国全州大学合作举办中韩交换生项目、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合作举办经济与贸易类“3+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日本东北多文化学院、长崎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建有大学生海外实习实践基地等。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在研或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人文社科课题30余项;发表各层次的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13部、教材10余部。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先后荣获第四届中国外语微课大赛全国一等奖,江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江西省翻译协会成果一等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外语微课大赛(江西赛区)一等奖、“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江西赛区)一等奖等省部级奖20余项。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总体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正派,学术端正,身心健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一类至第四类参看《江西理工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第五类(优秀博士)A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为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
第五类(优秀博士)B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海外一年以上留学经历或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
第五类(优秀博士)C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国内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原则上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为国内知名院校毕业。
三、招聘计划
2.第五类人才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招聘专业 |
联系方式 |
博士专任教师 |
不限 |
经济学(02) 教育学(0401) 中国语言文学(0501) 外国语言文学(0502) |
1.联系人:邓老师 2.联系电话:0797-8312173 3.招聘邮箱: ffszhaopin@163.com 4.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外语外贸学院 5.邮编:341000 |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各应聘人员请填写《江西理工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登录至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投递至学院邮箱(ffs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均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如:“外语外贸学院.博士专任教师.张三.本科.博士.英语语言文学.xx大学”。
3.应聘者来校的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成功入职后,可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试讲、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涉及相关专业知识;有特殊岗位技能要求的将结合实验等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2.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六、健康检查
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江西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和心理测试无异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择优办理相关接收或调入手续。聘期(服务期)八年,按事业编制聘任(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
八、其他说明
1.岗位基本条件、引进类别、岗位职责详见《江西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可登陆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查询。
2.学校2019年引进政策及待遇以《江西理工大学2019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为准,具体待遇可参阅《江西理工大学2019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税前)》(见附件);其中第五类人才根据学校学科紧缺程度的实施分类引进并兑现待遇;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为紧缺学科,其余均为非紧缺学科。具有2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优秀博士可以参照紧缺学科引进。
3.对于夫妻双方按人才引进的(含同时引进或先后引进的),夫妻双方博士所属学科和本人业绩均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的,夫妻双方均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但双方均不享受配偶补贴;夫妻其中一方博士所属学科或本人业绩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的,夫妻双方只享受一份住房补贴,但双方均不享受配偶补贴;其他待遇按政策规定执行。
4.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学院拥有对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