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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21-03-23 】

外国语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坚持以人为本,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审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录取政策;指导、监督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负责考生政审,严把考生意识形态方向;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等。

(二)成立招生学科(专业)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及开展复试综合面试工作。一般应选派不少于7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青年博士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网络远程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工作小组。

三、招生计划

翻译硕士

招生名额(人)

缺额情况(人)

专业学位(全日制)

35

20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2

2

招生名额汇总

37

22

(一)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

(二)我院招生计划包含学校推免生名额,推免生和选拔生待遇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调配。

四、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1.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工作。

2.达到国家规定A区总分及单科基本要求的考生即具备我院翻译专业复试资格;

3. 一志愿报考并已达到国家规定A区基本要求的选拔生,以选拔时学院的面试成绩为主,不再参加本次复试,直接录取。

(二)调剂考生

1.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调剂平台分别公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余额情况。

2.对同一时段申请我院翻译硕士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优先、结合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综合考查的方式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不接受跨学科调剂,但接受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以我校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并经考生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4.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区要求且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完全相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参加复试:

(1)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1篇及以上较高水平翻译研究论文或在国内外正规出版社出版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

(2) 本科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考生;

(3) 报考翻译硕士并持有CATTI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已通过考试未领取证书的可上官网截图);

(4) 报考翻译硕士并持有“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大赛总决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证书者。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试,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分别开展,均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综合面试前,每位考生须在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同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应届考生上传注册后的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件;历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除以上材料外,还可根据学院要求上传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此项材料非必须)。

2.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面试前要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3.网络综合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书及论文等支撑材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还需参加两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线上方式,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数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安排

主要以学信网为主要复试平台,钉钉为备用复试平台(可通过手机中的应用市场或百度查找下载)。

1前期准备

(1)建立翻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题库,复试时随机抽取各类型试题;

(2)提前做好远程线上面试系统测试;复试小组端提前准备好笔记本电脑、外置会议摄像头和全向麦克风等设备;

(3)提前2天联系和组织复试考生完成面试系统安装、调试、测试工作;提示考生准备好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另加1台智能手机;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4)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协调、考生面试顺序及试题上传管理,同时做好复试时间对接、系统调试、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等各项工作。

2.面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

3月22日18:00-22:00,学院C411;

调剂志愿考生:

3月24日13:00-18:00,学院C203,C411。

如未录满,则开展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复试。

3.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翻译专业不考查本项,听说能力考查并入综合能力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翻译专业测试题为英语视译,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任意抽取1题,并根据面试考官提示完成视译翻译,时间约为10-15分钟,满分80分。

(3)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考生自我介绍(15%)

2)  个人读研打算(15%)

3)  科研素质、培养潜力及心理素质(30%)

4)  复试小组提问(40%)

每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70分。

(4)面试流程

1.复试前2天,通知考生登录面试系统签订电子《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时在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复试开始前,考生在线上面试系统完成人脸识别,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可参加复试。

3.复试考生线上签到后,工作人员组织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安排下依次进入线上面试环节,按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现场提问)的顺序进行复试。

4.面试完毕后,在工作人员指导和操作下,考生退出线上面试系统,候考生按提示进入面试环节。

5.线上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成员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当场填写《复试评分记录表》与《复试情况表》。

6.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下载考生复试视频及资格审核材料等,并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把相关复试材料整理上交,上交材料包括复试评分记录表、复试情况表、现场复试过程视频录音录像材料。

   (三)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5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80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70分。

2. 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1.5)*0.4(算数求和)  

3.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复试结束36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复试编号、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电话及学校纪委电话。

(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别由高到底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 一般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不含9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75分(不含75分)。

2. 一般考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 考生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拟录取后视情况另行通知提交体检报告,考生提供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若体检报告反映具有传染性疾病且正在病发期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后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4. 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6. 未达到我院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七、时间安排

1.3月23日前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制定复试工作操作指南,并建立综合面试题库。

2.3月26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

3.4月2日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及时调整招生计划。

4.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八、工作要求

学院提前准备好口罩、免洗消毒液、体温枪等日常防护用品,指导并督促所有复试工作人员、本校在校考生严格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及复试场所的消杀工作。

  (一)对工作人员要求

1.须在面试前参加由各学院(部)组织的培训会议,学习政策纪律,明确岗位分工,掌握评分标准,熟悉面试流程,了解注意事项。进入网络远程复试考场须佩戴复试工作牌,未佩带者不得进入考场。

2.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中断复试,可安排场间休息,不得擅自调换或替代复试考核工作。 

3.应注意形象。注意坐姿、穿戴整洁大方,不穿拖鞋、背心及发出刺耳声响的鞋履(如高跟鞋)。不携带与复试无关的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如有类似物品随身带入面试现场,应将其放置于场地角落等不显眼地方,不要放置于桌面。

4.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与复试相关的培训、答疑,不得泄露复试题目或题库内容(复试前属国家机密级)。

5.复试期间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个人事务,不得擅自透露复试考生成绩、表现。

6.复试时对考生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攻击性、先入为主性的言行,不做任何形式的暗示或承诺。

7.手机应放在指定存放处,不得在复试期间使用手机或接打电话。

8.独立评分。面试开始前,面试组长再次强调评分要点和标准,面试老师仔细讨论评分规则和要点,但在面试过程中各位面试老师不得再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沟通评价,也不得出现影响他人评分倾向的言论或行为。

  (二)对考生要求

1.考生应按要求备好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场所的秩序。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和应试环境检查。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保证周围环境独立安静、光线明亮,且不受干扰,无其他人员存在。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5.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与他人交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6.复试时考生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未进场或复试结束前提前离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9.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

10.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院(部)系规定方式与招生院(部)系保持沟通。

考生应遵守上述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对违反本考场规则、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

(三)应急处置

1.在面试过程中,若系统运行较慢,出现画面不清、卡顿、双方网络暂时中断等情况,工作人员可根据考生的复试进度确定是否切换平台、或其他方式复试及暂停复试。

2.因考生网络环境问题,发生网络中断且无法立刻联系时,考生应在三分钟内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重新排序后面试。

3.因学校网络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崩溃,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则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未完成复试的考生另选时间复试。

九、监督电话

(一)学院联系方式

0797-8312179 ,Email:justffs@163.com,联系人:高老师

(二)学校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698,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 E-mail:jxustyzb@163.com

联系人:叶老师 赵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