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9月9日至
9月13日
各学院动员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于9月13下班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
之前
学院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含面试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学生公布(网站及公告栏)。
9月14日至
9月16日
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按推免名额的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9月16日下班前汇总交研究生院。电子版汇总名单OA发研究生院,申请材料(业绩材料原件留在学院,只提交复印件给研究生院)。
9月17日至
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