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本活动每年举办一次。2008-2016年分别在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苏大学成功举行了九届,为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江西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以“节能减排”为主题,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作品。
1.参赛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老师1名。
2.参赛单位:以学生自由组合的小组为单位,申报作品时需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排序以作评审依据。
3.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作品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7)团队类型、竞赛宗旨符合度等因素的综合评价:30%
(4)独创性(是否为导师项目或学位论文题目):10%
(7)作品来源、团队类型、与竞赛宗旨符合度等因素的综合评价:30%
1.报名:参赛小组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将报名表纸质稿(见附件)交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黄金校区逸夫楼B6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资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zhxyxshbgs@126.com。
2.作品申报:各参赛小组在2017年5月1日前,将申报作品、作品说明书及申报书(一式五份)递交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黄金校区逸夫楼B6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资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zhxyxshbgs@126.com。
3.作品初审:专家委员会将于2017年5月15日前进行作品初审,评出一定数量的作品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4. 2017年5月20日前对入围全国竞赛作品进行终审与答辩,提出改进意见和最终参赛名单。
1.江西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参赛报名表
2.江西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
3.江西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参赛研究报告(作品说明书)格式规范
江西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参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