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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5-16 】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校园学术、文化活动对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的提升作用,营造研究生创新创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各学院以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为目标,紧密结合研究生特点和需求,结合学院传统与学科特色,科学设计项目内容。可设置一个专题,也可将多个专题相融合。

2.项目可面向全校也可面向本院研究生,可将讲座、论坛、报告、会议、沙龙、工作坊、参观实践、各类学术、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其中学术论坛为各学院日常工作,单独申报不予资助)。

3.项目须具有系统化、科学化的特点,鼓励开展有生命力、有影响的专项活动,鼓励邀请各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举行讲座或参与项目活动。

4.为充分调动研究生群体的积极性,立项主体既可以是学院,也可以是研究生会、研究生分会、研究生班级,但必须在申报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二、项目类别

1.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2.人文素质讲座

3.创新创业活动

4.学术交流活动

5.职业能力提升活动

6.综合素质拓展活动

7.社会实践活动

8.国际交流活动

9.文学艺术活动

三、立项方案

1.项目申报

申报学院结合项目实际内容申请资金支持,凡是与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直接相关的活动均可申请,填写“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立项申报书”,于6月5日前OA发研工办田长顺老师。

2.项目审批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全校评审,6月中下旬公布评审结果和项目资助经费,各学院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开展相关活动。

3.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2017年12月初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18年5月中旬进行总结验收,各学院于2017年11月底、2018年5月初分别发送中期进展报告、总结报告和活动照片(每个活动3-5张高像素清晰版)至研工办。对于未能完成或未按审批内容完成的项目将终止资助。

四、资助经费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根据所申报项目特点、覆盖面和影响力,分别给予3000—20000元经费资助,在此基础上各学院自筹获批经费的30%用于开展相关项目活动。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的角度,充分认识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立项的重要意义,在覆盖广度和深度上,在项目内容和方式上,在工作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学院育人实际,科学谋划,选准品牌,按时做好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进行过程中,各学院要充分挖掘自身特色,多方联动,整合各学院、校友、知名专家等资源,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把项目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3.各学院项目申报、立项及中期进展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研究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4.上一学年实施效果好,影响大的项目可继续申报,并可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提高资助经费。

附件: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