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外贸学院
2017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
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适应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探索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理工发【2017】98号),特制定外语外贸学院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本办法选拔录取的研究生简称“选拔生”)。
一、选拔生的申请条件
凡本科入学满三年的我校学生,有意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选拔: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或已解除处分,身心健康;学风端正,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2.专业排名在前35%,应用科学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排名在前30%;
3.申请学科专业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选拔生的管理与奖励
1.录取:对于符合推免条件的选拔生,优先按推免生录取;未取得推免资格者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达到全国统考初试分数线后,则以选拔考核成绩作为复试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2.学制:选拔生报到入学后,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达到了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可申请按2年学制毕业,可优先推荐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
3.培养:选拔生在大学四年级期间,在不影响完成本科培养计划的前提下,提前选择硕士导师,经师生双向选择后,进入导师实验室参与课题研究;同时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正式入学后计入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分;英语六级通过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以75分为起点记课程成绩)。
4.研究生创新项目:选拔生均可申报立项资助经费为2000-4000元的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5.奖助及待遇:以推免方式录取的选拔生在确定推免名单的下月即可享受学校发放的600元/月研究生助学金(寒暑假除外),并发放至本科毕业当年6月份;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统考录取的选拔生在国家分数线公布的下个月起,即可享受学校发放的600元/月研究生助学金,并发放至本科毕业当年6月份。读研期间,享受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论文、申请或获批专利等)者,提供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获得各类荣誉、表彰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或拟录取资格;对录取后发现作假者,取消研究生学籍,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将对申请人的专业排名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选拔考核。选拔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实践技能、外语水平及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考核方式主要采用面试。
4.学院将选拔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核选拔结果,并报学校批准。
四、选拔生成绩评定
1.选拔生申请人总成绩由基础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基础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附加分的计算办法见附件)
3.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 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4.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
五、选拔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面试工作小组)
组 长:程渊
副组长:李肖锋 邓晓宇
组 员:陈二春 朱 权钟舟海 刘绍晨
张建平 杨 欣徐满琴
秘 书:马蓉
六、选拔生面试
1.面试由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2.综合面试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个人想法与打算;在本科学习期间的业绩。(申请人须准备好相关的业绩材料)
(2)综合素质考核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取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口头表达和基本礼仪等。
3.面试具体要求:
(1)选拔生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逾期不到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小组自主拟定考核问题,现场提问,现场评分,专人记录;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流程如下:选拔生候选人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对本科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总结,对研究生学习期间的计划进行阐述,而后回答专家组问题。同一学科(专业)各专家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选拔生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独立评定面试成绩,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中途不得随意进出,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不得闲聊或做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情。
4.面试后,根据推免总成绩排序,由学院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并进行公示。
5.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19日下午14:30
地点:外语外贸学院四楼会议室C411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进度
1.9月13日前,学院成立选拔生工作小组,完善并公布本学院选拔工作细则,选拔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2.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学院提交《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3.9月19日前,学院完成对申请人条件的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选拔考核。
4.9月20日-9月25日,学院将选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5.9月30日,公布选拔生名单。
外语外贸学院
2017年9月13日
附:选拔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一、学术竞赛类(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获奖级别
| 分值/人·次
|
全国一等奖
| 3
|
全国二等奖
| 2
|
全国三等奖
| 1.5
|
全国机器人大赛前四强
| 2
|
全国机器人大赛前八强
| 1.5
|
省级一等奖
| 1.5
|
省级二等奖
| 1
|
省级三等奖
| 0.5
|
核心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科技处目录为准)
| 0.6
|
普通学术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科技处目录为准)
| 0.2
|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超过425分
| 0.3
|
注:1.发表论文只计第一作者为学生本人的附加分。
2.全国竞赛包括A类学科竞赛与B类学科竞赛,A类学科竞赛是指学校教指委当年审定的学科竞赛或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大赛;B类竞赛是指未在A类学科竞赛范围内的其他全国赛事,是泛指由国家各个部委或全国正式一级学会组织的赛事,B类竞赛分值按表中列出的A类学科竞赛分值减半;省级竞赛是指由省教育厅发文或由全国正式二级学会组织的赛事。
3.所有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附加分按《附加分实施细则》中的“一等奖”加分,一等奖按《附加分实施细则》中的“二等奖”加分,二等奖按《附加分实施细则》中的“三等奖”加分,三等奖及以下不加分(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按“全国一等奖”加分,一等奖按“全国二等奖”加分,二等奖按“全国三等奖”加分,三等奖及以下均不加分)。
4.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加分,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第二名认定为二等奖,第三名认定为三等奖,以下名次均不加分。
5.以上未罗列的奖项,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二、授权专利类
专 利 类 别
| 分值/次
|
发明专利(排名第二的分值减半)
| 6
|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二的分值减半);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二的分值减半)
| 0.6
|
注:排名第三及之后的不加分,专利累计计分不超过三项。
三、综合类
获 奖 级 别
| 分值/学年
|
全国三好学生标兵
| 3
|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3
|
全国优秀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 2
|
全国优秀团干、全国优秀团员
| 2
|
省三好学生标兵
| 1.5
|
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1.5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 1
|
注:1.同一学年的综合类得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2.以上未罗列的奖项,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四、非学术竞赛类(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获 奖 级 别
| 分值/次
|
文艺类全国一等奖(或第一名)
| 2
|
文艺类全国二等奖(或第二名)
| 1
|
文艺类全国三等奖(或第三名)
| 0.5
|
体育类全国一等奖(或第一名)
| 2
|
体育类全国二等奖(或第二名)
| 1
|
体育类全国三等奖(或第三名)
| 0.5
|
文艺类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1
|
文艺类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0.5
|
文艺类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0.2
|
体育类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 1
|
体育类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 0.5
|
体育类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 0.2
|
五、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
以上各类竞赛如为团体项目,则按以下规则计分:其中n为团队总人数,Y为个人应计分值,X为该类竞赛各等级对应分值,Z为排名次序。
1.参加团体竞赛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
2.团队成员有排序的:
3.团队无排序但有主力替补之分的:主力队员: 替补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