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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20 】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7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确保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就该项工作的进度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

3月16日前,夏季拟毕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论文提交

拟毕业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申请者于3月22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稿,3月24日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稿至所在学院。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院对硕士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学位论文于3月23日前将论文电子稿和学位论文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于3月28日前将学位论文纸质稿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必须在5月26日前完成。

四、学位材料提交

各学院提交全部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日。

五、其他说明

1、论文提交、检测、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2、各学院、学位点、导师应有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全日制与在职工程硕士生按论文新形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见附件2。

3、各学院、学位点、导师应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附件2: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试行)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

2017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

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预答辩与学位论文提交

1、论文撰写格式:按照《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及论文模板(2014年起试行的新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要求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还应参照《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教指委〔2011〕11号)撰写。

2、预答辩:全日制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预答辩申请及情况备案表》(已超过正常学习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还应填写《延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备案表》,对延期原因、延期内学位论文工作等学业情况做出说明,导师签署意见),学院、硕士学科点负责人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应在论文提交送审的至少一周前完成。各学院应及时把本学院研究生预答辩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专家组名单与论文题目等)放到本学院网站,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3、论文提交: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导师需对预答辩后的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把关,将修改后的两份匿名纸质论文(按外审论文封面要求装订,去除独创性声明,可含在校期间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名称,但要隐去作者名称,只注明是第几作者,并以“10407_一级学科名称(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学号”命名文档)与《硕士学位预答辩申请及情况备案表》,及其论文电子稿提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提交的论文纸质稿内容与电子稿内容必须保持完全一致,且不得故意将文字格式转化为图片、表格等其它格式,各导师要严格把好学生论文的修改审查关、各学院负责审核。各学院将符合要求的论文纸质稿与电子稿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对于不符合要求者,按延期半年毕业或申请学位处理。经复核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将终止本次论文评阅及答辩;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在职研究生在提交论文前,需完成应修学分,已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培养计划书、课程考试(查)试卷、文献阅读、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提交学位论文与正式取得学籍时间间隔至少不少于2.5年,否则不予受理,同时不接收因超过正常学习年限而取消学籍的在职研究的学位申请。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1、拟参加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者,填写《江西理工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

2、预答辩组专家根据论文质量与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预答辩专家组的综合评分与意见,原则上按一名指导教师在一个二级学科内只推一篇学位论文的原则予以推荐参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申请(或被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含全日制与在职研究生)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应提交优秀硕士论文申请表。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者,两本论文须外送评审(对于申请了优秀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一本送校外高校同行专家评阅,一本送校外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同行专家评阅)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论文外审之前,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电子检测,并按《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及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所有学位论文须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后才能送审。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

各学院、硕士学科点应按照《江西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开展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

1、针对不同学位类别的研究生,论文评阅将采取校内、校外同行专家(或企事业单位同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要求按《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评审的规定》规定执行。为鼓励并逐步推行专业学位论文新形式,对于未申请优秀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若采用“工程设计”或“产品研发”论文形式,且符合《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试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1〕11号)相关要求,经所在学位点及学院审核推荐,两本可均送校外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同行专家评阅。

2、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下载(或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论文评阅结束后,评阅合格的研究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硕士学位申请书》、《毕业评议书》;到本学院研究生专职秘书老师处领取论文评阅人评语。

3、答辩秘书凭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答辩秘书领取答辩表决票及答辩成绩评定表等材料。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应至少一名是来自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同行专家。学院应提前就相关事项及答辩制度告知校外专家。

4、答辩申请必须于答辩日前三天提出,否则,不予复函;原则上,答辩申请一经复函,答辩时间、地点不得更改。一经复函的答辩申请,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各相关学院网站或校内宣传栏。

5、答辩结束后,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导师予以把关,并需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修改登记表》。

6、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授予申请。答辩秘书务必将下列答辩材料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