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
暨第九届“泰豪杰出学生奖学金”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树立典型,用先进典型感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学工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研究决定,将开展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暨第九届“泰豪杰出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校全日制学生(曾获得我校“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同学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综合排名列学院本专业前1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且具备下列能力素质之一(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
(1)在地区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受省级以上表彰集体的核心成员;
(3)参加各项学习、学术、宣传、文艺、体育、技能和课外科技等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者获得省级以上集体奖的主要成员和主力队员;
(4)获其它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5.为树立典型,真正发挥身边榜样的作用,评选委员会将确保至少有一名低年级(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进入活动终评阶段。
二、评选办法及流程
成立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暨第九届“泰豪杰出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所有事务;评选活动将分报名、初评、复评、终评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报名阶段:2017年3月3日—2016年3月24日
广大同学可通过个人自荐申请或老师、同学、班级、寝室推荐报名(均附400字左右简历和详细事迹材料)等方式参加,名额不限,申请直接交各学院(校区)团委,由学院(校区)团委统一上报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委员会将公布申报名单。
申报材料的要求: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uploads/20170619154232529.doc和详细事迹材料,要求所有上报材料都需纸质文档一份,统一装置文件袋中,同时提交电子文档;2.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原件审核结束后返还)3.申请材料需用Word格式排版,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四号字体加粗,其他内容用小四号字体,正文行间距24磅,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初评阶段:2017年3月30日
评选委员会将按评选条件进行初评,评选出30名复评候选人,张榜公布复评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接受广大同学们监督;
复评候选人公布时间:3月31日—4月5日
(3)复评阶段:2017年4月6日—2016年4月21日
评选委员会将按评选条件进行复评,评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在学校宣传栏、树人网和团委网站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
正式候选人公布时间:4月22日—4月26日
(4)终评阶段:2016年5月上旬
评选委员会将组织20名正式候选人(其中包含至少一名低年级学生)在大礼堂举办事迹介绍会,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候选人事迹,最终结果由评选委员会通过一定形式选举产生。
此次评选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设立监督信箱(设在书香阁四楼)和监督电话(电话号码:8312207)。
三、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进入前10名的同学将被授予“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同时授予第九届“泰豪杰出学生奖学金”,每名奖金金额8000元;入围11-20名的同学将被授予“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荣誉称号,同时授予第九届“泰豪杰出学生提名奖奖学金”,每名奖金金额3000元。
在终评正式候选人确定以后,校团委将在官方微信开通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授予票数最高的同学 “最佳人气奖”,奖金金额1000元。
希望广大同学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到此次评选活动中来,评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十佳大学生”,树立我们身边的典型,使他们能真正发挥出榜样的作用。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评选工作。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